報考資格

報考東吳大學EMBA高階經營碩士在職專班須具備如下資格:

  • 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,或軍警學校獲有學士學位者。
  • 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,獲有學士學位者。
  • 具有同等學力規定之資格,符合「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」有關碩士班報考規定者(請參閱簡章附錄)。
  • 具前列任一款應考資格後,具學士學位者另須累計工作經驗三年以上;具碩士或博士學位者須累計工作經驗一年以上。工作年資計算至民國113年8月31日止(不限定在同一機關服務)。考生服役期間之時日,得折抵本項工作經驗之年限(需提供相關資料影本佐證)。

說明EMBA專班工作經驗年資之計算,必須始自具備報考資格後算起。若以工作經驗三年為例,係指:大學畢業後三年;二專或五專畢業後六年;三專畢業後五年,使得以報考。依此類推。

 

*本班招收以「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」資格報考(經營管理組至多3名;數位轉型組至多2名;智慧物流組至多2名):

 

  1. 上市、上櫃、興櫃公司擔任負責人或高階經理職務至少5年以上。
  2. 非上市、上櫃、興櫃公司,公司實收資本額1億以上,擔任負責人或高階經理職務至少5年以上。
  3. 10年以上高階經理人經驗。
  4. 專業領域成就卓越,有具體事蹟或表揚獎項。

*正確內容概以東吳大學招生年度招生簡章公告為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