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試注意事項

東吳大學商學院EMBA  論文口試注意事項

 

1.   送請口試之論文務必依指導教授之指導修改及仔細校對,並影印裝訂(封面封底用米色萊妮紙,封面標題下方應括號註明(口試本),最遲請於口試日期一週前親送口試委員(建議兩週前為佳),並另附一張口試時間及地點之通知單。

2.   口試當天需使用之器材請自行向系辦公室登記借用,亦可自行攜帶筆記型電腦。

3.   詢問口試委員當天是否開車至本校城中校區,如須開車,請口試委員提供座車車牌號碼,以便辦理臨時停車。(口試日期一日前至系辦公室辦理)。

4.   口試當天之點心請研究生自行準備。

5.   請於口試開始前半小時至一小時到達口試教室,以佈置場地及測試器材。口試完畢後請負責恢復及清潔場地。

6.   口試通過後,請遵照口試委員審查意見修改論文,修正後未裝訂前,先送請指導教授審閱同意後,方提交正式印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