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.10.18【EMBA孫運璿講堂】新創公司之投資架構與營業秘密保護 泰鼎法律事務所合夥人 葉慶元

新創公司之投資架構與營業秘密保護
泰鼎法律事務所合夥人 葉慶元

【EMBA孫運璿講堂】

文:東吳EMBA 徐瑜璟 (D18)

在本課程中,剛好有新創的同學在場,所以與老師的互動增加,我深刻體會到:創業成功的關鍵,並不僅在於產品創意或市場時機,而在於制度設計與治理邏輯。許多創業者滿懷熱情投入,但往往敗在法律與結構的不周全。

首先,老師提到「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」是新創公司理想的組織形式。它兼具股份公司的籌資能力與有限公司的彈性,允許股東間約定限制股份轉讓、設置優先股或表決權差異,甚至可採「勞務出資」。這讓創業者能吸引資金卻不失控權,成為早期企業防禦外力的制度盾牌。老師說到創業不是分股份給朋友,而是設計權力結構。」這句話讓我印象深刻,也提醒制度是策略的一部分。

在出資方式中,「勞務出資」與「不領薪是否算出資」是常見誤區。依公司法得以勞務出資,且必須明確約定出資內容、期間、估值與違約處理方式。若僅口頭說「不領薪」,在法律上並不構成出資。老師舉例,有人全職投入三年卻因未立文件、最終被排除股權,令人唏噓。這讓我理解:努力要有制度背書,信任也要有契約保障。

課堂中有一個讓人印象深刻的討論,就是「公司在虧錢,為什麼CEO還能賺大錢」。以共享單車為例,CEO賺到的不是公司真的賺錢,而是靠「公司估值變高」或「持有股票」得到收益。投資人太相信成長故事,忽略公司是否真的有現金流,結果制度獎勵的變成會「講故事」的人,而不是會「創造價值」的人。公司最後倒閉,投資人和消費者都受傷,但CEO早已拿錢走人。這讓我明白,如果獎金制度沒有和長期目標連結,企業的文化就會慢慢走偏。

在營業秘密的部分,可口可樂的「秘密配方」是經典案例。公司選擇不申請專利,而以「營業秘密」永久保護核心技術,透過分權製造、簽署保密協定、限制資料存取權限,建立企業長期護城河。這告訴我們,競爭力不只是創新,更是守住創新的能力。

整體而言,這堂課讓我重新理解「制度」的重要。閉鎖性公司保護控制權,勞務出資讓努力有價值;CEO薪酬現象提醒治理錯位的風險,而可口可樂案例展現企業保密文化的力量。作為EMBA學生,我更加體會——創業不只是熱血,而是結構設計的藝術。唯有將制度與策略結合,企業才能在變動的市場中穩健成長、長久立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