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吳大學商學院EMBA 論文學位考試注意事項
1. 研究生送請學位考試之論文務必依指導教授之指導修改及仔細校對,並影印裝訂(封面封底用米色萊妮紙),封面標題下方應括號註明(口試本),最遲請於考試日期一週前由研究生親送考試委員(建議兩週前為佳),並另附一張口試時間及地點之通知單。
2. 考試當天如需使用器材請自行提前向辦公室承辦人登記借用,亦可自行攜帶筆記型電腦。
3. 詢問考試委員當天是否開車至本校城中校區,如有停車需求,請考試委員提供座車車牌號碼,以便辦理臨時停車。(考試日期三日前向辦公室提出申請)。
4. 學位考試當天提供考試委員之點心或飲品請研究生自行準備。
5. 請於考試開始前半小時至一小時到達考試教室,以佈置場地及測試器材。考試完畢後請負責恢復及清潔場地。
6. 學位考試通過後,請遵照考試委員審查意見修改論文,修正後未裝訂前,先送請指導教授審閱同意後,方提交正式印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