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吳大學商學院EMBA高階經營碩士在職專班學位授予及代替碩士論文認定要點

最後修訂日期: 
星期二, 四月 29, 2025
適用身份: 
EMBA學生

東吳大學商學院EMBA高階經營碩士在職專班學位授予及代替碩士論文認定要點

 

112年3月1日課程委員會通過

112年3月1日班務會議通過

  112年4月17日院務會議通過

112年5月3日教務會議通過

113年3月10日課程委員會修訂第6條

113年3月10日班務會議通過修訂第6條

114年4月29日院務會議通過修訂第6條

第一條

依據「東吳大學進修班學則」、「東吳大學各類學位授予及代替碩博士論文認定要點」、「東吳大學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學位考試規章」,訂定「東吳大學商學院EMBA高階經營碩士在職專班學位授予及代替碩士論文認定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
 

第二條

 

本要點適用對象為EMBA高階經營碩士在職專班(以下簡稱EMBA專班)研究生。

 

第三條

EMBA專班研究生符合下列規定者,授予商碩士學位(Executive 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):

  • EMBA專班修業年限二至六年。
  • 修畢入學年度所屬班組別之必、選修科目表規定之課程與學分,且成績及格。
  • 依據「東吳大學學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實施要點」,透過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推廣資源中心」網路教學平台,自行修習學術倫理教育課程,且須通過教學平台線上課程測驗及格標準,取得修課證明。
  • 完成論文原創性比對,論文比對經指導教授審核通過並確認論文符合專業領域。
  • 提交「研究生商請指導教授暨論文題目報告單」後,通過資格考核及學位考試。

 

第四條

111學年度起入學之EMBA專班研究生碩士論文得以專業實務報告代替,專業實務報告係指研究主題涉及實務應用者,強調研究內容之實務性,可以研究專題或短篇論文代替學術性碩士論文。

 

第五條

以專業實務報告代替論文之研究生,須於提交論文題目報告單時申請以專業實務報告代替論文;資格考核以專業實務報告研究計畫代替論文研究計畫;學位考試以專業實務報告代替論文。

 

第六條

碩士論文或專業實務報告之領域或內涵,主題應與EMBA專班學習領域之理論或實務議題相關。

 

第七條

碩士論文研究計畫內容應包含:研究動機、研究目的、文獻探討、研究方法、預期結果、研究進度規劃、參考文獻。

碩士論文內容應包含:摘要、文獻回顧、研究方法、結果、結論與討論。

專業實務報告研究計畫內容應包含:背景描述/實務性問題與目的、主要參考文獻或學理基礎、施作方法與工具、預計執行可行性及風險評估、預定研究期程。

專業實務報告內容應包含:專業實務成果理念與個案描述、學理基礎、方法技巧詮釋及分析、成果貢獻及其他衍生性成就。

 

第八條

碩士論文研究計畫與碩士論文審查要項如下:

  • 寫作。
  • 題目與論文內容的妥適性。
  • 文獻評述適切性。
  • 研究方法適切性。
  • 數據的統計分析、處理和呈現適切性。
  • 結果的解釋、推論、結論和討論適切性。

專業實務報告研究計畫與專業實務報告審查要項如下:

  • 寫作。
  • 方法與理論或實務之運用。
  • 計畫可行性或報告成果之實務貢獻。

 

第九條

本要點未盡事宜,依教育部相關法規、本校及EMBA專班相關規定辦理。

 

第十條

 

本要點經EMBA專班課程委員會、班務會議、院務會議、教務會議通過後公告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